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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东莞最新限购和限售政策!

2023-02-01 来源:深圳小产权房网

  2023年东莞最新限购和限售政策出台!东莞主城区(南城、东城、莞城、万江)和松山湖取消限购,其他28镇区二手房取消限售!同时,全市新房限售条件,也有所放松。
 
  后二手房参考价取消,将推行“带押过户”。大家都在关注的信贷政策,刚刚莞e认购小程序更新,明确了限购、房贷、利率等各项细则。
 
  一,
 
  东莞正式官宣
 
  首付最低降至2成,不再区分面积段
 
  按照东莞之前的政策:非普通住宅(>144㎡),首次购房(无房屋登记信息且无购房贷款记录)需要3成首付,首套房(无房屋登记信息、有购房贷款记录)首付需4成,已有一套房(无论是否结清),再次购买首付需要6成!
 
  而现在取消了豪宅界定,不再区分面积段,这也预示着,购房144平以上住宅,首次购房首付2成,首套房以及二套房,首付都降至3成。相比之前,门槛大大下降。
 
  自2023年1月6日起,东莞市全市执行的住房信贷政策具体如下:
 
  1、对首次购买住房(无房屋登记信息且无购房贷款记录)的居民家庭,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为20%,利率下限为LPR-20BP(即4.1%)。
 
  2、对购买首套房(无房屋登记信息、有购房贷款记录)的居民家庭,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为30%,利率下限LPR-20BP(即4.1%);
 
  对拥有一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居民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贷款购买商品住房,执行首套房贷款政策(即最低首付款比例为30%,利率下限4.1%)。
 
  3、对拥有一套住房,购房贷款未结清的,再次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居民家庭,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为30%,利率下限为LPR+60BP(即4.9%)。
 
  4、对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居民家庭,又申请贷款购买住房,银行业金融机构应根据借款人偿付能力、信用状况等因素审慎把握并具体确定首付款比例和贷款利率水平。
 
  二,
 
  东莞主城区、松山湖取消限购
 
  其他28镇区二手房取消限售
 
  2022年12月26日,东莞发布楼市新政:
 
  莞城、东城、南城、万江、松山湖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商品住房,须自商品房买卖合同(或房地产买卖合同)网签备案之日起满3年或取得不动产权证满2年方可上市交易,上述区域暂停实行商品住房限购政策,2023年东莞最新限购和限售政策!。我市其他区域的新建商品住房须自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之日起满3年方可上市交易,二手商品住房暂停实行限售政策。
 
  这意味着,除了原来已取消限购的28镇,南城、松山湖、东城、万江、莞城也都取消限购了。
 
  东莞全市区域的新房、二手房,不限户籍、不限社保都可以购买,钱够也不限购买套数!而28镇的二手房也取消限售了,可以随意卖了!
 
  三,
 
  二手房取消参考价
 
  东莞将推行“带押过户”
 
  12月28日,贝壳找房、安居客等APP显示,东莞218个列入指导价的小区,突然不再显示政府参考价,而是直接显示市场挂牌价,这也预示着东莞二手房参考价正式取消。
 
  仅2天后的12月30日,东莞市住建局在官网正式发文,东莞将正式开启“带押过户”业务模式!二手房“带押过户”模式是指“房屋含抵押过户——办理购房抵押登记”全流程闭环模式,实现卖方“带押过户”和买方“贷新还旧”抵押登记设立的无缝衔接。
 
  原交易模式下,如果二手房有贷款未还清,多以先结清贷款再过户。如此一来,购房者办理二手房交易过户,买卖双方签约后须由买方先向银行提出贷款申请,贷款审批通过后,卖方必须先结清原银行贷款,办理抵押注销登记,然后才可申请办理二手房过户的转移登记和买方贷款的抵押登记,抵押登记完成后买方银行放款,向卖方账户支付购房款。
 
  而大家都关注的具体实施时间,官方称待相关工作准备就绪后尽快另行通知。
 
  四,
 
  今天,东莞好房整理了东莞最新的购房政策,包括购房资格认定、限售、限贷、公积金贷款、税费、摇号规则、积分摇号规则、入户规则等购房的方方面面,建议先收藏,慢慢看。
 
  以下统计时间截至2023年1月10日11点!
 
  特别说明:
 
  1、购房家庭成员范围为“购房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家庭成员中的成年子女具有独立购房资格。
 
  2、家庭成员(包括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中只要有一人拥有东莞市户籍,即认定为“本市户籍居民家庭”。
 
  3、拥有住房套数的地域范围仅指我市行政区域内拥有的住房。
 
  4、拥有住房套数类型仅指商品住房(即不包含房改房、集资房、福利房、自建房等房屋登记用途为住宅和公寓的其他房屋)。
 
  5、购房人名下有一套我市行政区域内的商品住房,不论是单独所有还是与他人共有,均按其拥有一套住房计算。
 
  6、两人及以上购房人拟共同购买商品住房且共同购房人非同一居民家庭的,按共同购房人分别新购一套住房对待。
 
  7、父母离婚的,登记在未成年人名下的住房套数应计入有抚养权的一方名下。更多房产信息咨询可添加微信:18676687436小王